邢台长城房地产收取团购费 不予退还
长城房地产在2018年十月五证不全违规预售,且伙同“邢台创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收取团购费,且对方态度恶
网友诉求:河北邢台长城房地产收取团购费 不予退还
我于2018年10月6日在长城房地产展厅(永强路)当时在售楼部销售要求缴纳二万元团购费才能参与购房,并在长城地产展厅开具一份“邢台市创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印章的收据,当时注意到收取房产首付开具的“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收取团购费公章不同,长城房地产财务人员回复两家为同一公司。之后在住建局得知长城地产锦河湾项目五证不全,且收取团购费不合理不合法,且交房时间与承诺不符,购房面积与承诺不符。本人于2019年10找长城房地产协商退房,多次协商后2020年4月份才退回首付款,但是拒不退还团购费。多次与邢台创居房地产负责人安娜沟通无果。且对方态度恶劣。
长城房地产在2018年十月五证不全违规预售,且伙同“邢台创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收取团购费,且对方态度恶劣多次大放厥词随意去诉讼。这是十分恶劣的欺诈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追回我两万元团购费。

责任编辑:小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