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天干物燥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秋季安全生产提示
河北新闻网9月1日讯(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今天,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秋季安全生产提示,提示秋季天干物燥,各类生产活动频繁,安全风险隐患叠加,人们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煤矿:秋季是煤炭生产、销售旺季,要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防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火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等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严肃查处“三违”行为。继续抓好雨季“三防”工作,防范大面积停电引发事故,确保安全度汛。
地下矿山:加强秋季机械通风管理,严格执行风机开停制度,确保风速、风质、风量满足规程要求;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符合设计要求的局部通风机,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通风的采场和独头巷道,必须设栅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加强爆破作业通风安全管理,爆破后必须经检测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严防炮烟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加强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强化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和通风系统风机开停、风速、风压、风量的监测。以井下老空水、承压裂隙水防治为重点,强化防治水工作,确保排水系统设备完好可靠、排水能力满足设计要求,确保井下防治水、探放水措施落实到位,严禁破坏护顶矿柱、防隔水矿柱等保安矿柱。加强提升运输系统、机电设备、爆破作业、动火作业、顶帮和外包队伍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露天矿山:因尘雾或沙暴不能正常生产时,立即停止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等露天作业;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从事爆破、钻机装卸、高处等露天作业;加强秋季采场边坡、道路边坡、建构筑物边坡等危险部位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发生滑落坍塌等事故;加强露天爆破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采掘作业规程从事爆破作业,防止发生放炮事故;加强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确保边坡变形位移、爆破震动、视频监控等监测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尾矿库:持续做好防汛度汛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到位”度汛措施;按设计要求组织开展库内外排洪设施、排渗设施、干滩长度及坡度、调洪库容等设施安全排查,及时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加强坝体维护和巡查,严防坝体出现沉降、位移、坍塌、滑坡、沼泽化等问题,确保坝体安全稳定;加强周边山体巡查,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因地质灾害引发尾矿库溃坝等次生事故;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险情及时处置。
危险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运维,按时承诺,保证在线率,确保系统完好有效。加强检维修作业和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要求。加强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建设单位要对外来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与外来施工作业单位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管理事项与责任;进行安全交底,共同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风险评估,并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建设单位要会同外来施工作业单位,认真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全面进行整个过程中风险因素辨识,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风险管控,制定施工作业方案,并严格执行。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对出现的异常工况,要分析研判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立即消除隐患,切实防范事故。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充分做好暑期后的复工复产准备工作,详细制定复产方案,明确安全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复产前要全面组织员工教育培训,认真完成工(库)房清理、机械设备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防爆、防静电、防火、防雷等安全设施完备有效,要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化解安全风险。复产工作准备完毕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复产安全书面承诺,并向企业全体员工和社会公示。复产后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坚决杜绝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石油天然气:进一步强化井控管理,井下作业系统要进一步强化井下作业施工过程监控。定期对防雷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查,及时查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油区内主要供电线路、油气运输管道、原油储罐、轻烃储罐、液化气储罐等。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岗位纪律检查,加大巡查力度。
责任编辑:小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