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2021年河北省省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有啥
河北新闻网7月14日讯(记者李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原农村农机员、农技员、兽医养老补助资金。今天,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2021年河北省省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及2021年河北省省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操作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相关信息截屏

2021年河北省省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操作规范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一、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
2.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农〔2016〕58号)
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附件一为《河北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冀财规〔2020〕14号)
二、主管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三、补助对象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发放面积综合测算确定。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五、办理流程
1.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实县域内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并在所在村进行公示;
2.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核实后的面积和农户身份信息,采用“一卡通”方式兑付补贴资金。
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一、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
2.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
二、主管部门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三、补助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我省补贴范围内各机具品目的主要分档参数依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主要分档参数制定,并根据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对部分品目参数和分档进行优化。各档次补贴额上限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五、办理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1.受理补贴申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提供以下资料:
(1)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2)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3)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4)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小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