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房贷利率调整了吗?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正式落地!9月25日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正式对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进行调整。根据此前多家银行发布的公告,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提交申请,各大行将进行集中调整。
哪些购房者的房贷利率能够下调?能下调至什么标准?对房地产市场有何影响?
“LPR+高基点”调整为“LPR+低基点”
在浙江义乌工作5年后,陈楠希买了第一套房。最近,存量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她成为受益人之一。
“我的贷款时间从2021年11月开始算起,贷款期限为30年。在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前,房贷利率按照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15个基点的方式计算,为5.45%,这样算下来,每月该还房贷在1万元出头。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的房贷利率调为LPR标准,现在按4.3%执行,每月还贷金额少了1000多元。”陈楠希说。
下调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是近期备受关注的楼市重磅新政。
9月7日,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分别发布公告,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9月25日,各家银行开始正式下调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根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发布的公告,此次调整的范围,是今年8月31日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贷款发放时间,四大行的调整范畴基本划分为2019年10月以前、2019年10月至2022年5月中旬、2022年5月中旬至2023年8月31日前发放的住房贷款。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根据时间划分来看,在2019年10月前买房的购房者多在楼市走热阶段入手,当时房贷政策较为严格,房贷利率普遍较高。在其他两个时间段购房的,房贷利率也存在调整空间。
“通俗地说,房贷利率下调就是把房贷利率的计算公式做调整,每个月的月供根据调整后的新公式重新计算。”严跃进说。2019年10月,房贷利率“换锚”正式实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目前,绝大多数购房者的房贷利率都是按照‘LPR+基点’的方式进行的。在LPR不变的情况下,基点越高,购房者的房贷利率就越高,反之亦然。这次调整,其实就是把‘LPR+高基点’调整为‘LPR+低基点’。”他说。
比如,根据中国工商银行的公告,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按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个基点。
“这次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我的利率就从之前的LPR加64个基点下调为LPR,每个月能少还200多元房贷。”家住河北唐山的苏晨阳说。
“二套转首套”群体明显受益
按照多家银行发布的公告,此次调整面向的是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也就是说,在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房贷,借款人可以直接申请调整房贷利率。
近期,“认房不认贷”政策正式落地后,不少“二套转首套”的购房者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我的住房贷款利率能随之调整吗?
“在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后,原二套房贷被认定为首套房贷的借款人也可以申请降低房贷利率。”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本报记者。对于持有超过一套房产的借款人,如果其中有一套住房有贷款,则原属于二套房贷。现将其他房产出售后,名下的一套住房成为家庭唯一住房、二套房贷变成首套房贷,可以申请调整。
此外,以中国农业银行公告为例,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也在此次房贷利率调整范围内。
北京“新市民”李琦就是前述一类购房者。2017年,他在老家贵阳购入了一套住房。两年后,他又在工作地北京购置了一套二手房并申请了200万元的贷款。“当时北京执行的是‘认房又认贷’政策,我之前虽然在北京没房,但在外地有贷款记录,所以按照二套房贷利率申请的贷款,利率为5.88%。”李琦说,今年9月1日,“认房不认贷”政策在北京落地,他的住房因此从二套房转为首套房,执行首套房贷利率,即LPR不加点。折算下来,每月能比之前少还2000多元房贷。
责任编辑:小颖




